我国以占世界 7%的耕地养育着占世界 22%的人口,土地资源十分宝贵,城乡建设的迅猛发展需要大量的墙体材料,而传统墙体材料一一实心粘土砖需大量占地取土,与土地资源严重缺乏形成了显明的对比。为此,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05]33 号)明确规定:“在全国城市住宅建设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瓦。已限期禁止生产、使用实心粘土砖(包括瓦,下同)的 170 个城市,要向逐步淘汰粘土制品推进,并向郊区城镇延伸。其他城市要按照统一部署,分期分批禁止或限制生产、使用实心粘土砖,并逐步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。其中,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和人均耕地面积低于 0.8 亩的城市,要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;粘土资源较为丰富的西部地区,要推广发展粘土空心制品,限制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;在新型墙体材料基本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地区,要禁止生产粘土砖。力争到 2006 年底,使全国实心粘土砖年产量减少 800 亿块。到 2010 年底,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,全国实心粘土砖年产量控制在 4000 亿块以下。
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,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、公共建筑、经济适用房、示范建筑小区投资的生产性项目等,都要执行节能设计标准,选用和采购新型墙体材料。新建建筑要向强制执行我国已颁布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进,逐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比例,增加节能建筑面积。力争到 2006 年,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,有条件的城市执行节能率 65%的地方标准。到 2010年,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达到 55%以上,建筑应用比例达到 65%以上;严寒、寒冷地区应执行节能率 65%的标准。”
从保护土地,节约燃料,改善环境,造福子孙这一角度出发,用新型建材代替实心粘土砖,已成为我国建材行业的发展方向,沿用了几千年的“秦砖汉瓦”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。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05]33 号)、发改委等四部委《关于公布第二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〔2005]2656 号)、河南省《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各省实际,大力推进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广泛应用,加快全国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步伐,有效保护耕地,特提出新型节能墙体材料——泡沫混凝土现浇墙体研发推广项目。